防雷减灾:一项重要事业
 
2008-08-21 10:34:15

   本报讯(记者 田彦弘 通讯员 向德龙 曹恒娅)在经济社会日新月异飞速发展,现代化及电器化程度越来越高的今天,防雷减灾已越来越成为人们常谈的话题。诸如重庆开县兴业村雷击瞬间夺走7条生命,5人重伤;湖南两任省委书记关注溆浦县山背村防雷;湖北等省人大积极立法支持加强防雷减灾管理;等等。的确,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在大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已显得越来越重要,并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的关注。

    防雷减灾是一项事业。早在2000年1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就明确规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国家法律体现国家意志,国家把防雷减灾管理当作一件大事,写进法律,明确气象主管机构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从中不难看出防雷减灾是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公益事业。

    防雷减灾是一项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事业。人们防御得好,雷电就会改善空气带来益处,如果防患不好,就会打到人畜毁坏机器。防雷减灾也是一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事业。科学防雷就能牵着雷电的鼻子走,防雷工作做得不好,就会让迷信占据上风。

    防雷减灾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寄予厚望的事业。坚持党的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就应当站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加强防雷减灾工作,规范防雷减灾管理,以有效减轻雷电灾害给人们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心理痛苦。因此,我们有必要加强防雷减灾科学知识的普及与宣传。防雷减灾是一项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怀的阳光事业,这项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得到各级党政领导及工作部门乃至全社会的重视与支持。气象部门呼吁:加快我省防雷减灾立法进程,以更加科学有序地规范全省防雷减灾行为,为人们创造一片更加安全的绿洲和更加安宁的天空。

 

(责编:刘金兰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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