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拨23.2亿元中央财政补助汶川灾区教学
 
2008-07-31 09:24:05

  本报讯(罗沙 韩洁)7月28日财政部传出信息,为确保汶川地震灾区中小学校秋季学期如期开学,中央财政近日安排专项补助资金23.2亿元,预拨四川、甘肃、陕西三省重灾区,专项用于中小学校舍维修加固和教学仪器设备重置。

  据介绍,这笔资金是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中安排的,其中校舍维修加固资金13.4亿元,教学仪器设备重置资金9.8亿元。国家要求,灾区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受灾省的财政、教育主管部门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迅速行动起来,利用今年暑期时间,紧急启动灾区中小学校舍维修加固和教学仪器设备重置工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改善校舍等办学条件,确保秋季学期开学的需要。

  二是切实强化资金管理。地方应负担资金不得以地方应承担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充抵,也不得以其他中央专项资金充抵。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要统筹财政、对口支援和社会捐赠等资金来源。

  三是切实加强和规范项目监管。灾区省级教育、财政等部门要紧密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加强监管。受灾省的财政、教育主管部门,要定期公布中小学校舍维修加固工作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责编:刘金兰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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